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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评估监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2024-03-04 来源:原创 浏览量:322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评估监测的目的是为了了解VOCs浓度水平、分布情况和来源,帮助企业掌握VOCS排放情况并更好地控制污染源。目前来说,企业在Vocs监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台账收集不完整

  VOCs物料台账方面,企业普遍没有按要求把所有需要整理的信息汇总在一个台账上,记录格式不规范;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方面,企业缺乏系统性的信息记录,尤其是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及停留时间等信息记录不全。

  2、废气收集效率较低

  企业在现场核查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生产车间过大或生产设备移动幅度过大、生产线过长等原因,生产车间难以密闭;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通过在车间设置局部集气罩收集塑料熔融状态下产生的有机废气,因为集气罩口与控制点间的距离较远,导致收集效果较差,使得监测数据不有偏差。

  3、治理设施去除率较低

  一方面,对于年产量小于10吨的企业,工艺多以喷淋或者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为主,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UV灯管安装数量与处理能力不匹配,或者因工艺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没有经过前处理直接进入UV光解装置,颗粒物沉降在UV灯管上,光解作用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活性炭填充量与所需处理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不匹配,或者因活性炭长期不更换,活性炭处于失效状态,或者废气在吸附装置中的流速过快,停留时间不足,导致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未被吸附或未达到应有的处理效果便排放。

 4、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企业没有把喷淋废液、吸附饱和的废活性炭、过滤棉或沾染有机溶剂的外包装物等二次污染物没放到指定的危废贮存场所,或废弃后没有及时密封贮存,容易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5、采样口或采样口设置不规范

  为计算治理设施的去除率,企业应在废气处理设施前后风管的合适位置开设永久性规范采样口,采样口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为了方便采样,排气口采样口多设置在弯头下游不足1倍直径的地方,采样数据不准无法计算治理设施的去处率。



  企业应通过建立全面的台账,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规范处理废弃物、规范选择采样点和采样设备等手段,提高VOCs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污染源控制、政策制定和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助力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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