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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耐火材料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
7.厂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
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治理环环节
1.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所有产尘点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
2.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 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四)厂区、车辆治理
1.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1.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