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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收集设施的vocs治理要求

2024-03-29 来源:原创 浏览量:219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敞开式生产未配备收集设施,未对VOCs废气进行分质收集,或者是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控制风速达不到标准要求,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破损、泄漏严重,生产设备密闭不严等,会导致废气中VOCs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



  对于vocs污染,企业需要采取下列的措施和技术来控制和减少VOCs的排放:

  1、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

  2、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

  3、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

  4、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

  5、对于确需露天涂装的,应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涂料,或使用移动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6、包装印刷行业的印刷、复合、涂布工序实施密闭化改造,全面采用VOCs质量占比小于10%的原辅材料的除外。

  7、使用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稀释剂、清洗剂等物料存储、调配、转移、输送等环节应密闭。

  总之,废气收集设施的VOCs治理要求旨在减少有机挥发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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